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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北京自考新生3月5日起照相
来源:北京考试报讯 2010-1-27 10:28:46 【字体:小 大】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任卫军)  4月自考报名工作日前顺利结束,首次报名的新生要在3月5日、6日办理照相手续,其中有4个区县和燕山仅在3月5日办理。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的。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报完4月自考的新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注册所选择区县自考办办理照相手续。届时考生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号。本次新生照相时间安排2天,其中怀柔、门头沟、平谷、密云4区县和燕山照相时间为1天。
  该负责人提醒,照相时,考生要亲往现场拍照,不能由他人带以往照片前去扫描。不少民办高校在2月底、3月初开学,外地新生要提前买好返程车票,按时到注册区县自考办照相。报考成功的考生如未能按时照相,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报考费用将退还至缴费账户。考生只能随下期考试重新注册报考。
  需要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考办办理。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出于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姓名等基本信息,老生要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新生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号。
  区县负责修改系统内该考生相关信息和重新制作准考证事宜,但不能重复照相替换原有照片。考生一旦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并申办毕业手续,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变更姓名和照片。
  据悉,办理完照相手续的自考新生可于4月2日到注册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4月自考将于4月10日、11日、17日、18日进行。考生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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